[高邮市]高邮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2023年12月09日 00:17 (星期六) 来源: 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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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江苏省 > 扬州市 项目单位:
所属行业:未知 招标代理机构:
来源: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 截止日期:未知

高邮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FFJSZ2023120001 工程名称 高邮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人名称 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高邮市行政审批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位于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勤王村,S125 北侧、绿杨路东侧、渠南西支西侧 工程规模 该项目在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新建总建设规模为3万m/d 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土建3万m3/d、设备3万m3/d)。工程根据工艺流程,设置综合办公区、预处理区、生物处理区、深度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厂区内主要构筑物(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945.41平方): 废水收集池预处理高效沉淀池、调节均质池、事故应急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及二沉池、配水配泥井、芬顿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 (管廊间)(194.7平方)、反洗设备间 (279.71平方).活性炭吸附系统、接触消毒池及排放池、污泥储池、污泥压滤机房(4320 平方)、污泥料仓、进水监测间及加药间 (含传达室)(200平方)、鼓风机房及高低压变配电间 (957 平方)、储罐区堆碳区(674.8平方)、加药间及仓库 (570.24平方)消防泵房加氯间及出水监测间(344.96 平方)、综合楼(1404 平方);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雨污水管道及购置安装相关工艺设备和智慧平台。(2)配套污水管网 16.52公里。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GYFFJSZ2023120001001高邮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公开招标 33000 2024-03-1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3/12/8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帐号 见招标文件 计划开工时间 2024/3/15 计划竣工时间 2025/3/14 公告开始时间 2023/12/8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3/12/13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已由高邮市行政审批局以邮行审投资发[2023]2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高邮城南经济新区勤王村,S125 北侧、绿杨路东侧、渠南西支西侧

2.1.2 工程规模:该项目在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新建总建设规模为3万m/d 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土建3万m3/d、设备3万m3/d)。工程根据工艺流程,设置综合办公区、预处理区、生物处理区、深度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厂区内主要构筑物(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945.41平方): 废水收集池预处理高效沉淀池、调节均质池、事故应急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及二沉池、配水配泥井、芬顿池、深度处理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 (管廊间)(194.7平方)、反洗设备间 (279.71平方).活性炭吸附系统、接触消毒池及排放池、污泥储池、污泥压滤机房(4320 平方)、污泥料仓、进水监测间及加药间 (含传达室)(200平方)、鼓风机房及高低压变配电间 (957 平方)、储罐区堆碳区(674.8平方)、加药间及仓库 (570.24平方)消防泵房加氯间及出水监测间(344.96 平方)、综合楼(1404 平方);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雨污水管道及购置安装相关工艺设备和智慧平台。(2)配套污水管网 16.52公里。

2.1.3 合同估算价:33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15日,竣工日期:2025年03月14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及红线、地块设计条件、可行性研究成果文件、设计任务书等资料的基础上,完成高邮城南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厂区内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设备采购及安装与调试、联合试运转、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设计: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报审(施工图审查费由发包人承担)、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配合服务等; 2)施工: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设计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3)采购: 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保养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1和2: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市政(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9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0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10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新建 1.2 万 m3/d 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改建、扩建、提标升效后,日污水处理量提高 1.2 万 m3/d 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自2021年12月0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12月0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09月0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3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平台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鑫邮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邮市城南新区

地址: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邮编:225600

邮编:225600

联系人:吴古泳

联系人:倪阳

电话:15161828999

电话:15952515963

传真:

传真:05148583818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516319905@qq.com

十一、备注
备注:

2023年12月08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高邮市城南新区

联系人

吴古泳 传真

电话

15161828999 邮编 2256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高邮市盂城路584号

联系人

倪阳 传真 051485838187

电话

15952515963 邮编 225600 E-mail 5163199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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