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招投标工作监督考核意见

2013年10月10日 16:21 (星期四)   来源: 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
所在地区: 北京市 >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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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对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代理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关于对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招投标工作

监督考核意见

为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集中采购机构的工作服务质量,根据海淀区财政局、海淀区监察局、海淀区审计局《转发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财采购〔2004〕12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海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对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代理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相关内容及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情况

考核内容

标准分数

考核情况

得分情况

1、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10分

采购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政策,未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


10分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20分

能够按照规定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完成采购任务。

20分

3、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



10分

制定了岗位工作纪律、内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采购操作规程、员工培训制度、供应商质疑处理程序、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

10分

4、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


10分

工作人员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职业素质管理和教育,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

8分

5、基础工作情况。包括日常基础工作和业务基础工作。


30分

共抽查15个招标项目档案。经考核,采购中心建立了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业务工作中未发现有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和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情况;能在规定时间报送备案资料和报表统计数据;项目归档资料齐全,但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记录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个别项目档案资料中缺少采购人与中标商合同,个别项目的招标信息公告内容不全,有漏项。

27分

6、实际采购价格是否低于采购预算金额

5分

抽查的项目档案中,未发现有中标金额高于该项目预算金额的情况。


5分


7、集中采购机构的服务质量情况


15分

在采购活动中能够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未收到投标商对采购中心采购工作的投诉;但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面存在问题,有待改进。

13分

8、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20分

采购中心制定了廉洁自律规定。

未发现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有不廉洁自律的行为。

20分

二、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满分为120分,采购中心得分为113分。根据我区集中采购代理机构2012年考核评分标准规定,采购中心此次考核等次为优秀。


三、管理建议

针对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招投标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效率。

二 、加强廉政风险防范,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高效、廉洁。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和开展内部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提高人员的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证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请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收到监督考核意见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海淀区财政局,并接受海淀区财政局的督改。

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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